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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城市流转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土地需求量增大,城市土地需求者通过经济或行政手段将城郊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过程。在我国,农地城市流转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将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所有,再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征收来的土地出让或划拔给用地单位进行开发建设。其中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土地权属的改变,二是土地用途的转变。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阶段,农地城市流转是一种必然的经济现象,也是现阶段城市增量土地的唯一合法来源。改革开放以来,农地城市流转在保障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影响社会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严重失衡是这些问题产生的关键,而政府对农地城市流转的双重垄断则是深层次原因.垄断又必然造成福利损失,本文也正是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以双重垄断为切入点,研究农地城市流转的制度改革。
本文首先研究农地流转中双重垄断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在分析各利益相关主体行为的基础上,对比完全竞争市场,指出垄断征地和垄断供地中存在的福利损失.垄断征地过程中,政府低价从农民手中获地,农民福利减少,政府福利增加,社会净福利减少。垄断供地过程中,高价供地与低价供地现象并存,这最终也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
其次针对双重垄断中的低效率、不公平以及福利损失,提出适度竞争的改革方案,即打破政府对农地城市流转市场的双重垄断格局,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的规划控制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流转。然后对比双重垄断市场下的独家寡头垄断模型与适度竞争市场下的双头供给古诺模型,指出适度竞争方案在提高效率和增进公平的基础上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最后提出一些配套措施来营造适度竞争的制度环境,确保适度竞争方案理论优势的实现和现实风险的规避.具体要求是:既要确定政府合理的管制边界与管理方式,也要加强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改革和优化政府强化市场机制的职能。配套措施主要包括:完善产权体系、强化政府规划调控、设计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培育中介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