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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我国影子银行规模飙涨,2016年底影子银行规模高达64.5万亿元,是同期名义GDP的0.86倍。我国影子银行依附于传统商业银行,具有显著的“银行影子”特征。商业银行绕过信贷、资本和流动性等表内监管,以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为核心,通过通道、同业等方式参与影子银行业务,不仅造成了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导致系统性风险在与影子银行联系紧密的商业银行积累,还使商业银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维度的风险冲击。商业银行是我国最重要的金融中介,一旦单个银行或多个银行发生风险,会快速将风险传染至其他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体系,进而影响金融系统甚至整个实体经济的稳定。2017年以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多个政府工作会议和报告均剑指影子银行业务,监管部门也陆续组织了专项整治等活动,并出台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监管政策来应对影子银行业务的无序扩张及其带来的风险。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探究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金融监管对影子银行业务的影响、金融监管在影子银行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中的作用机制,对完善监管政策、合理控制影子银行规模、避免资金空转、引导资金回流实体经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详细介绍了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思路、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回顾了前人关于金融监管、影子银行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科学界定了金融监管和影子银行的概念及内涵,梳理了影子银行、影子银行与银行风险承担及金融监管下影子银行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理论。在文献研究和理论梳理的基础上,整理了2017年以来针对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的金融监管政策,揭示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根据国内外各位学者的分析以及获取数据的精确度,从以“准贷款”形式存在的同业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拆出资金)、以“金融嵌套”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投资业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表外业务(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和即期信用证、贷款承诺)等维度测度影子银行规模,借助总量与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分别测算2017年以来商业银行总体及各类型影子银行业务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全面反映了金融监管下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描述了2017年以来总体及各类型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占比和不良贷款率的时间演变趋势,全面反映了金融监管下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现状。结合理论及现状分析,借助总量与分类相结合的方法,选取相关变量并构建固定效应模型对金融监管下总体、一级分类及二级分类影子银行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下不同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差异;金融监管强化、弱化、异化了不同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在金融监管下影子银行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实证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借助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金融监管对影子银行规模的影响,探讨金融监管在影子银行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中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金融监管通过影响影子银行业务的规模进而影响了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以理论演绎为根基,结合实证分析和机制检验结论,为我国商业银行调整影子银行业务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完善提出以下建议:针对不同影子银行业务探索差异化监管策略;建立和完善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制定银行会计法,从法律层面规范银行的特殊会计核算主体地位;实施“堵疏结合”的监管政策,引导影子银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