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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理论通常认为生育意愿对生育水平发展趋势的预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生育水平的普遍降低与人们的生育意愿密切相关,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变迁决定人们理想的子女数量,理想子女数量的减少是驱使生育转变的最根本动力。其潜在假定是,生育个体基本上能实现自己的生育意愿,实际生育水平与理想的家庭规模之间的差距不大。然而,笔者从对身边职业女性生育问题的感性认识中发现,大城市中极低的生育水平并不是过低的生育意愿所致。由此,笔者开始了对于大城市职业女性生育抉择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本研究尝试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以生育抉择理论为视角,对北京市职业女性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关系进行考察和分析,以揭示大城市极低生育水平的潜因。全文分三章:第一章为导论,包括研究的背景和目标,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三个部分,重点介绍了本次研究的目标和意义,以及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的选取和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二章为研究分析和发现,以北京市职业女性作为访谈对象,依据从观念层面到行为层面的层次结构,对生育意愿理念、生育意愿抉择、实际生育行为三个阶段的表征及其影响因素进行阐述和分析,从个人、家庭、社会三个层面解释影响我国大城市职业女性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相悖离的原因;第三章为总结和讨论,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理论、政策、实务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研究主要提出以下两个观点:第一,我国大城市职业女性生育抉择过程中,普遍存在生育行为和生育意愿相悖离的现象,过低的生育水平不是过低的生育意愿所致。生育理念保持在更替水平,生育抉择低于更替水平,实际生育水平在二者之间表现为不确定性。第二,影响生育抉择过程中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关系的因素主要有:生育价值观、教育期限、成长经历、经济压力、工作流动和家庭支持等。在这几方面因素中,对生育抉择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实际生育行为是个体对各种因素轻重缓急综合考虑后,做出的较为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