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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程投资监管的研究,在我国国内比较之少,特别是关于返程投资的专著类著作也不多见,主要可能是由于返程投资的监管相对而言属于比较新的研究问题,另外,对于返程投资本身而言,更多的学者或者实务界人士在研究了返程投资后或者直接就不研究返程投资,而奋身投向了返程投资实务领域,一旦投身返程投资实务领域后便少有时间来著书论作。
本文旨在介绍返程投资模式的实践操作,并且通过厘清历来中国政府对于返程模式的各种不定的态度,并分析返程模式对于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而最终得出中国政府如何对其监管,并且使其能够以一种更加健康的姿态来发展和成长。
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政府制定的法律和政策对于具体商业模式的影响,特别是在商务审批和外汇管制对于返程投资的巨大作用。
作者在写作本论文过程中将运用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同时结合实务操作,研究和分析我国返程投资形成的主要原因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弊。通过对这些利弊的比较,同时历史的梳理近年来相关的法律、政策,最后提出关于返程投资监管的立法建议。
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厘清返程模式在本文中的具体概念,将返程融资分为两类即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和离岸公司,为全文的展开做好基础铺垫,并介绍当今返程模式在我国的大环境;
第二部分历史性的介绍各个阶段中国政府对返程模式的态度,介绍各国家机关为监管返程投资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分析出此种监管历程背后的真正原因;
第三部分从不同视角论述和分析了返程模式的对我国各方面的利弊,从利弊得失角度作出小结,得出对于返程模式在当今中国是要隐忍疼痛,方能全方位的促进我国外贸法律,乃至国内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成熟。
第四部分得出结论,返程模式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来对待,并且通过这一开放的姿态来彰显中国政府对于经济贸易政策的稳定性,以维持其政策的威望,同时明确开放的部门领域,使其明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