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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水平不断的提高和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的加快,城市化问题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中国的城市化道路具有区别与其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特点,同时我国的农民市民化在我国城市化的道路上扮演着不可缺失的角色。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的用地规模不断向周边城郊扩张或者建立新的卫星城,越来越多的城郊和农村的土地被征用,以前的“城中村”和农村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也逐步的变成了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化的本质就是在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和社会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城市市区的规划面积不断扩张的过程。城市化发展的载体是土地的延伸,城市化发展的推力是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发展的目的是农民市民化。我国农民市民化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生活在“回迁安置社区”的农民相比于一般乡村的农民具有其特有的属性,在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下,“回迁安置社区”的农民失去了具有创造经济价值的土地或者长期拥有的宅基地。农民长期生活的村落经过拆迁后变成了一片废墟以及漫天弥漫的灰尘,农民也由农村户籍变成了城市户籍,由于“回迁安置社区”的农民来源于农村这个特殊的社区环境中,“回迁安置社区”失地农民的“尴尬身份”是政府“主动性”城市化和农民“被动性”城市化的产物,因此使失地农民在市民化过程的初期就带有浓厚的“传统农村”习性。 本文以合肥市的多个“回迁安置社区”作为本次调查和研究的对象,通过对比提炼出一个合肥市“回迁安置社区”模型—新桥国际机场长岗镇作为本文重点研究的对象。对“回迁安置社区”失地农民的研究主要以拆迁安置房屋、户籍、经济收入方式、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为标准进行调查研究。政府能为“回迁安置社区”失地农民提供的物质方面补偿是非常有限的,虽然农民市民化符合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但是政府的“主动性”城市化和拆迁背后的经济发展和追求GDP增长息息相关,农民的“被动性”城市化却让农民对城市化产生消极、不适甚至排斥等心理反应。在“政府自利论”的背景下,农民和农村是市场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阻碍者或者可以说是绊脚石。失地农民市民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产物,他们虽然不是主动融入城市中的,但是终究需要融入城市中生活和发展,成为一名现代的城市市民而不是单纯的生活在城市中,更多的应该是失地农民积极主动的进行再社会会习得符合城市市民的内在内涵。对此,笔者认为,外在的物质生活环境不是一个难题,农村的村落变为高楼耸立的城市简单,拆迁建房就可以解决了,而由农民向市民的内在转变却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不仅需要从物质方面的融入,而且需要从精神方面融入。失地农民市民化是一个需要农民从多方面融入城市的过程,我们应该对原来的农村社区进行多层次、全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再结合当下“回迁安置社区”具体的情况,在打造一个崭新的城市社区过程中,使得“回迁安置社区”可以从多方面完全的融入城市中并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养分,最终可以让失地农民可以从身份、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教育以及社会保障上等方面从内到外的转变为真正的城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