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研究

来源 :上海交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xzw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院发布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13条民事责任方式条款并未明确列举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实践中,消费者组织或者检察机关均会在具体案件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并被一些法院所支持。针对解释规定与司法实践的不一致,对我国的消费诉讼进行分类,大规模侵害案件与小额分散型侵害案件在诉讼目的、现实困境、解决机制上均有明显区别,我国现阶段的消费诉讼制度无法有效回应小额分散型侵害案件的救济需求。域外法的最新发展、公益诉讼原告诉讼权利基础理论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均表明损害赔偿诉讼请求有其成立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最高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排除损害请求权只是阶段性的考量,从制度的社会实效上考虑,排除消费者保护团体在公益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由此,对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诉权在程序法中的具体框架建构,诉讼请求类型应包含损害赔偿或撇去不法收益的诉讼请求内容以对不法经营者实行震慑与警戒,剥夺其不法收益;依附于补偿性损害赔偿的惩罚性赔偿具有适用上的例外性、补充性,作为私人执行公法权力的方式不应包含在其中,否则可能会对经营者造成过度负担且难以解决消费者个体授权的难题;证明责任上,应当减轻消费者保护团体的举证责任负担,可以考虑借鉴对侵权事实与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举证障碍更小、距离证据源泉更近、更具有生产服务行业专业性的经营者负担侵权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如其无法证明则需承担对待证明对象真伪不明的诉讼不利后果;损害赔偿数额计算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的金钱数额计算具有抽象性,可以将不法经营者的不法收益数额拟制为受侵害赔偿数额,计算经营者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再扣除其合法的生产成本与税费;支持消费者保护团体在公益诉讼中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请不会实质影响个体消费者提起私益诉讼的权益,个体消费者仍可以向不法经营者提起补偿性的救济诉请与惩罚性赔偿诉请;法院判决执行中,被告支付的赔偿金不宜同德国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一般归入国库,此种方式虽然程序操作简便但是无法体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也存在缺乏有效监督的弊端,因而应当区别于被纳入政府财政账户统一管理的公法债权,赔偿金宜以基金化的形式运营管理并专款专用。
其他文献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积极引入预重整制度,不仅出台了全国性文件,并且地方法院、政府也结合当地的实践制定了操作指引。全国性文件积极鼓励和倡导构建预重整制度,对于未来制度的完善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各地出台的地方操作指引对预重整制度内容予以细化,让制度更具执行性。但是目前已出台的全国性文件并非法律规定,并且对于预重整内容的规定不够具体,概括性比较强,而地方性操作指引效力层级较低,而且内容规定不
学位
自破产重整程序引入我国以来,重整制度的“本土化”实践已经渡过了将近14年,一个又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制度凤凰涅槃。实践证明,重整程序中的税收优惠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重整的成败。由于始自上世纪90年代的相关税收优惠规范一方面立法层次较低,另一方面适用主体范围较为狭窄,严重滞后于税收优惠对于重整制度价值保护的实际需要。如何正确把握重整程序的价值取向,以最优的税收优惠制度处理好破产法与税法之间
学位
我国在2019年之前,一直实行同股同权的股权制度,但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重视,以及许多企业到海外上市,比如阿里巴巴和京东,也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流失了许多优质企业资源,国家开始逐渐重视双重股权结构,并于2019年科创板允许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科技创新型企业非常依赖创始人的人力技术资本,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技术,双重股权结构在让企业融入资本的同时也保住了创始人的权力,带领企业更好地发展。通
学位
如今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革新对传统企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的购物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经济的创新,以及越来越先进的技术与设备作为保障,促使了在线消费的迅猛发展,电商行业开始崛起。随着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达到成熟阶段的今天,线上购物已经成了人们主要的购物方式,然而,电商平台提供的商品种类相比线下有更多选择的同时,也使得消费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挑选、比对商品
学位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以及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我国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居住难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规定了意定居住权,意图以多样化的财产利用形式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与此同时,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大量当事人未约定居住权的纠纷,此种情形下我国是否需要设立法定居住权以回应司法诉请?这一问题引起学界争论,目前大多数学者持肯定说观点,认为应当设立法定居
学位
为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第14个五年计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领》第三十八章之要求,为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必须进一步打好环境污染防控攻坚赛,建立健全城市环境治理制度,通过实施精细、科技、系统治污,协同促进城市减污降碳,持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水体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城市土壤的环境污染风险。建设一个集污染物、废物、固废、危废、医废处理等处置设施和检测监管能力为一身的城市环保设施系统,建立从县城
学位
我国旅游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乘着国内经济腾飞的快车,也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较大成长,如市场参与主体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国人旅游消费支出逐渐增长等。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行业更是衍生出不同于传统的特质,如旅行社中介机构职能弱化,旅游行业内部酒店、景区和旅行社企业的边界线逐渐模糊、精细化运营管理越发重要等。2020年突发的新冠疫情给旅游行业造成冲击,但疫情终会结束,我国经济向好的趋势
学位
P2P网贷平台涉及非法集资犯罪中最频繁触及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四性”标准中,对于“非法性”的理解在理论中存在是否扩张适用的争议。P2P网贷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实践中,网贷平台非法募集资金行为的认定以及“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存在疑难问题。文章第一部分梳理有关非法集资与P2P网贷平台监管的行政和刑事法律规范,并分析非法集资犯罪中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第二
学位
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作为市场中常见的经营策略,主要指上游经营者同下游经营者达成的与价格因素无关的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这种与价格无关的因素既包括传统类型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也包括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交叉的独家交易、搭售及其他附条件交易等。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方便市场进入,改善售后服务,解决“搭便车”、资金“套牢”等问题;另一方面,
学位
<正> 脾肾阳虚水肿是临床常见症候。多年来我以加味肾气丸治疗脾肾阳虚水肿,屡用屡效.近年治脾肾阳虚水肿有185例,效果较为满意.其中男59例,女126例。兹介绍病例二则如下: 例一:陆××、女、54岁.初诊于1978年2月1日.据诉:半年来腰膝酸重,面浮肢肿,脘腹胀满,口淡食少,怯寒肢冷,神疲倦怠,小便短少,经五皮饮、六君子汤等多剂医治未效.诊其面色灰黯,舌胖色淡,苔白滑,脉沉弱.证属命门火衰,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