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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首先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的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进行梳理。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的立法保障主要包括联邦立法与州立法。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的执法保障主要是通过总统令实现,执法保障中的执行标准包括:进行直接经济交易、触发OFAC的关联关系或者被美国列为“美国人”。而美国当局为了域外效力的实现,还通过司法予以保障。经过基本的法律架构与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的执法与司法的分析,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的国际法原则理论进行探讨,除了一般情况下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体系之外,还讨论了“控制标准”对属地原则范围的扩大、“美国人标准”对国籍原则的违背、域外管辖权对保护性原则的扩大以及“效果原则”对普遍性管辖原则的突破。在此基础上,讨论实务中的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通过MGM与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纠纷案件、美国联邦政府诉美洲铝业公司垄断案件与REZA ZARRAB一案的分析,在实务问题理论背景的前提下进行案件梳理与评析,作为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违背国际基本原则之处的佐证。也正因为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域外效力所导致的问题,很多国家与地区都在进行应对路径探讨,所以文章主要选取较为典型的欧盟、加拿大与俄罗斯进行应对措施的研究。欧盟与加拿大的应对措施比较柔和,除了本国阻断法之外,他们大多选择与美国进行双边谈判,通过签订谅解政策而达成互惠。与欧盟和加拿大相反,俄罗斯在应对上很少通过柔和的谈判手段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所产生的域外效力提出异议,大多都是通过对“与美国有关的进出口进行限制、暂停美国相关人员在俄罗斯的工作、关闭美国在俄罗斯的使领馆、发布针对美国人的各种禁令”等各种手段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引起的域外效力。最后论文对如何建立我国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体系提出建议。目前,对于单边经济制裁导致的域外效力,最佳应对方式是做好事先的预判。随着我国《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简称《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在不断研究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域外效力的基础上,探讨建立我国应对单边经济制裁法律体系的路径。在中国单边经济制裁法律构建的过程中,从华为与中兴的案例入手,探究我国现有法律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关于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域外效力所造成的具体影响,可以通过将双边谈判中的制裁类承诺确定为法律义务实现,也可以通过申请OFAC除名与域外诉讼的方式解决,另外对可能引起的法律冲突可以通过全面引入行政执法和解制度解决。对于未来我国相关法律的构建,还可以将安理会决议中的经济制裁写入中国相关应对制裁的法律体系,从拓展中国特色域外管辖权入手,灵活处理反制裁诉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