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7年实施以来,运行基本正常,充分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从而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现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一些弊端逐渐凸显出来,如:覆盖面不广、缴费基数不实、养老金计发办法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等等,这些不足最终集中表现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严峻的基金收支矛盾不仅影响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影响到未来老人的养老保障,也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为此.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背景及成因,通过对比国外各种养老保险制度,分析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利弊,找寻我国选择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部分积累制的理由。接着,以江苏为例,通过对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对2020年前我国老龄化高峰期到来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的测算,得出结论: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傈险制度的突出问题在于基金支出方面的“两高”(职工赡养系数高、养老金替代率过高)主基金收入方面的“三低”(参保率偏低、缴费工资基数偏低、实际征缴率偏低)。“两高”超出了现行制度的范围,必须通过对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才能解决;“三低”基本属现行制度范围内的管理问题,可通过立法和加强管理加以解决。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调整养老金替代率、调整现行的退休政策、统一特殊群体参保政策以及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等完善现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性建议,以及加像立法、实行“费改税”、加强基数核定、强化监督管理、拓宽基金投资渠道、增强部门协作等在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内的管理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