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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口供作为使用最广、较经济的刑事证据,在侦查破案、证明犯罪事实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口供的历史渊源和司法实践中“惟口供”的现象以及口供本身的特殊性,口供引起的非议越来越多。口供常被认为是引起刑讯逼供的根源;口供的虚假可能性和不稳定性使人们对口供的运用产生种种疑虑;口供在帮助实现实体正义的同时,也易与人权保护和程序公正等现代诉讼价值观念发生冲突。在口供的使用上,“惟口供论”和“口供有害论”就是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两个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口供的正确运用。因此,对口供的一些理论问题和司法操作方法有待进一步的探讨。本文在借鉴有关口供的各种理论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经验,从口供的概念、口供的特征和作用、获取口供的方法和策略、刑讯逼供的原因与扼制途径、“零口供”的分析与思考、口供的审查判断、只有被告人口供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口供的价值冲突与选择等几个方面,比较系统地分析、探讨了口供理论和运用中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阐述了笔者的一些理论观点和关于口供的一些司法操作方法。以期对口供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口供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