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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一直是现代文明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出现了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的趋势,人口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养老问题更加备受关注。过去30年里,中国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包括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和自愿养老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具雏形。这个结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世界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潮流一致。但是,在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出现了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费率和较低水平的养老金替代率,形成了中国“养老金悖论”。2011年“悖论”一经报道,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因为“悖论”既关系到广大企业参保职工的养老权益,也关系到中国整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景。如果“悖论”确实存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保障功能势必遭到大众的质疑,现有的年轻参保职工可能会预期,他们在年老退休时将面临一个更加不确定的未来,从而挫伤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因此,这一问题亟待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在查阅和研究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大量文献后发现,国内外理论界许多关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是着眼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全盘考虑,和整个大制度的设计和规划,还缺乏专门针对中国“养老金悖论”这个即具体又新颖的问题的解释和研究。国内外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一般性研究理论,为研究中国“养老金悖论”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养老金悖论”问题进行较深入的研究。本文定性地给出中国“养老金悖论”的基本定义;并运用精算模型和EXCEL软件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际实现的替代率进行测算;同时运用比较分析法,进行国内和国际的比较分析,国内部分比较侧重于历年在职职工工资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比较,国际比较主要是将中国的养老金替代率和保险费率这两项指标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论证,揭示了“养老金悖论”的实质,认为中国“养老金悖论”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论文还运用制度分析法主要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计发办法、新旧制度转换所形成的转轨成本、个人账户基金的增值率以及企业年金补充作用的发挥四个方面探讨和分析了“养老金悖论”的影响因素。在实证分析和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内和制度外两方面提出了解决中国“养老金悖论”问题的可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