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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间接侵权”概念起初产生的主要目的在于规制无法涵盖在共同侵权体系下直接侵权以外的其他衍生侵权行为。主观要件是认定构成专利间接侵权的重要组成要件,然而这一要件却往往最难以界定和判断。在我国目前的司法体系中,最近的专利法修订未对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判定标准予以明确指引,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专利解释二”)也仅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托规制帮助侵权和诱导侵权行为,笼统地概括了主观要件,法院在实务中难以真正做到针对专利间接侵权有法可依和依法裁判。与此同时,学界也未就构成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主观要件方方面面提炼出主流观点。综上,多种原因共同造成了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在我国难接地气、可操作性不强的尴尬局面。本文以美国SEB案为切入点,对专利间接侵权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力求从多个方面进行体系化和比较法上的探讨,并详细阐述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的内容及认定的标准,提出对于主观要件认定标准、由此带来的举证责任承担、抗辩事由和我国专利间接侵权体系构建的初步设想等等。拟主要解决问题和阐述学理分析为:一览美国SEB案中体现出的主观要件认定的混乱与冲突,探讨各国针对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的认定标准对比与立法模式研究,以完善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尤其是主观要素方面的认定标准。在通览各国专利法规制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现状总结归纳,提出符合我国发展条件的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主观要件判定标准。通过对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标准判定的探讨反思,以期望能够对当前建立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体系有所帮助。在司法实践中,为不仅屡见不鲜反而愈演愈烈的间接侵权行为提供可参考的制度剖析材料,也希望能够使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及时、有利、充分的保护。本文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与第一章——专利间接侵权相关概念辨析,简要文章相关背景、概念、类型及客观要件。第二部分为:第二章——专利间接侵权典型案例-美国SEB案评析与第三章——各国对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的规定评析,主要以美国SEB案为例引入介绍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并横向对比多个国家目前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方面所采取的标准,探究各国之间立法模式与间接侵权立法本意。第三部分为:第四章——我国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要件认定存在的问题和第五章——完善我国专利间接侵权认定之主观要件的建议,这部分也是本文研究目的与创新所在,针对前述讨论研究,发掘我国现阶段专利间接侵权体系中主观要件认定所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从立法模式、定义内容及所产生的抗辩事由等方面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解决意见。第四部分为:结语,总结归纳当今国际社会专利间接侵权形势,明确我国专利间接侵权体系建设之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