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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可流转政策的推进伴随着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分化,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农户家庭的收入、提升家庭福利水平,更可以基于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的资源配置,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最优的农业规模经营需要投入足够的规模资金,传统农户往往容易面临信贷约束,自有资本较富裕的农户则能够依靠自身有效缓解这样的信贷约束,而缺乏自有资本的农户则可能长期面临信贷约束。那么,信贷约束的持续存在是否会影响农户的流入农地决策?又是否会进一步影响农户其他要素的投资水平?其次,它会对农户的农业规模经营绩效造成什么影响?在未来农村金融进一步地深化改革中,农村金融机构又该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具有农业生产经营意愿的农户家庭?基于以上核心问题的提出,本文首先以宏观数据描述统计了 2010-2016全国农地流转规模和1997-2016年农村信贷规模均逐年递增的变化趋势,并以微观数据明确农户面临信贷约束的基本假定;其次,利用2015-2016年度789户农户家庭调研数据,实证检验了信贷约束对农户农地经营规模决策的影响,并进一步检验了信贷约束对其他要素资金投入的影响;然后,基于调研的农户家庭数据,实证检验了信贷约束对农户农业规模经营绩效的影响,对比未受信贷约束农户,分析信贷约束下农户农地规模与农业生产效率和规模经济的关系;最后,本文以农业资本禀赋为视角分析了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受信贷约束的影响因素,且分析国内已有的金融创新农地金融试点对农户的农业信贷约束的影响,并基于信贷约束的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提出可能的农业融资创新模式。研究内容一: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描述首先,本文利用宏观和微观调研数据揭示农户农业规模经营和信贷市场的现状。宏观上的描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农户数量、县域金融服务网点、机构贷款和农户贷款数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微观层面借助在江苏、湖南和江西地区的调研样本数据统计,结果显示,现阶段农户的信贷需求资金的满足程度未达到50%,且以信贷需求是否被完全满足衡量信贷约束下,相较小农户,大农户面临着更大程度的信贷约束。研究内容二:信贷约束对农户农业要素投入决策的影响分析基于上述农户普遍面临的信贷约束前提假定,分析信贷约束对农户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决策的影响。首先,利用受限T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信贷约束对农户的流入农地规模决策具有负效应,具体表现为受信贷约束农户平均流入农地规模小于未受信贷约束农户,均值减少了 150亩。因此,信贷约束对农户农地流入规模决策产生了显著的负效应。其次,理论上,信贷约束会导致农户的农业生产无法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最优要素投入点。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信贷约束并没有显著降低农户农业生产其他要素的资金投入。究其可能的原因,其一是农户通过自身资本积累或其他外部融资渠道获取购买要素资金使要素投资达到最优化水平;其二是农户通过商业信用的要素购买形式使要素投入最优化;其三则可能是家庭用工的增加缓解流动性约束对要素投入资金的影响。因此,信贷约束并没有显著降低农户的单位农地要素投入资金。研究内容三:信贷约束对农户农业规模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基于上一章中信贷约束对农户要素投入决策的影响分析结果,本文进一步研究发现,信贷约束的存在并没有显著降低农户的农地生产率。利用内生转换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相较未受信约束农户,受信贷约束农户扩大其农地规模并不会降低亩均产量即农地生产率,相反,农户的水稻种植的单位产出水平显著提高。因此,农地撂荒问题加以控制情况下,信贷约束的存在并不会显著制约国家粮食数量安全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在成本和产量难以兼顾的情况下,受信贷约束农户的农地资源配置效率没有表现出受到信贷约束的影响。同时,农业规模经营方式转变过程中,未受信贷约束农户在一定农地规模范围内实现了规模经济,而受信贷约束农户农地规模的扩张造成了规模不经济。主要考虑到这部分农户就算通过其他融资渠道或商业信用等缓解现金流约束方式达到了最优要素投入水平,其生产成本也会高于未受信贷约束下的要素投入成本。因此,信贷约束的持续存在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与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的目标相违背。研究内容四:农户信贷约束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借助调研数据统计分析了农户正规信贷与非正规信贷的特征差异,进而以正规信贷约束进行进一步研究,描述统计了农户的信贷动机、潜在信贷需求、实际信贷需求和实际获得情况。根据双变量probit模型的实证分析结果得出结论:第一,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可以有效降低农户受需求方约束和供给方完全约束的概率,还不能有效减少农户受严格供给方信贷约束的概率,说明农地抵押贷款的效用存在边界;第二,农地经营权剩余期限越长,就增加了农户信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农户的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业投资需求水平。然而,它并不是信贷供给者放贷的技术门槛依据。因此,它增加了农户获得信贷的概率,但并未使农户获得全部的信贷数额;第三,要想加入农业合作组织往往具有硬性指标与条件,农户从而拥有了更为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资本禀赋,这增加了农户的潜在信贷需求。但是正规金融市场未对这种组织化的资本进行有效利用,农户知道自身不能获得信贷从而放弃申请贷款。而申请信贷的农户也不能通过农业合作组织这一禀赋有效获得全部信贷或部分信贷。研究内容五:金融创新对农户农业生产支持的经验考察首先,以国内已有的信贷创新实例阐述可能的农业信贷发展模式,并对比了农地金融创新模式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农户信贷匹配情况,验证出农地金融试点对农户的潜在信贷需求的激励作用和信贷约束的缓解作用。农地抵押贷款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采用风险分担模式缓解了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为那些有农业规模经营意愿又缺乏抵押担保品,进而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提供了信贷,既有效增加了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农户的潜在信贷需求,也降低了需求方和供给方信贷约束。本文认为,农地抵押贷款模式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尝试农地联保贷款模式,扩大对较小规模经营农户的信贷支持。同时,农地抵押贷款的深化探索也应根据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对贷款技术加以不同适应性改变,在已有的信贷模式基础上即具有一定农地规模基础的农户能够获得部分信贷支持,深化创新信贷模式以满足不同农业规模阶段农户的信贷需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户虽然可以提供有效的抵押品和担保条件,但其全部信贷需求并不容易满足,农村金融机构应从创新抵押、担保技术方面来创新不同类型农户的信贷贷款技术,从而有效缓解农户所面临的信贷约束。最后,基于农业信贷供需约束的影响因素,设计可能的农业信贷创新模式“金融机构+土地联保抵押+农户”和“金融机构+农资公司担保+农户”。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农村金融市场相关部门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对农村地区差异化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技术;培育农村社区金融机构,促进金融资源社区化;加快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培育金融生态机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