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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将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于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社会公众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日渐提高,文化产品市场已然形成,文化产品市场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文化产品;另一方而,政府充分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通过颁布系列政策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助力,解除后顾之忧。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格局已经悄然形成。并购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成为众多文化企业外延式发展的重要路径,资本市场上掀起了文化产业并购浪潮。许多上市公司以并购为手段,在竞争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的文化产品市场中占据有利生态位,避免生态位叠加产生的竞争压力,通过协同效应的实现做大做强文化企业。在并购谈判的过程中,标的资产的评估成为并购双方讨论的重点,而无形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其自身的无形性决定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难度比较大,加之当前的会计准则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并非完全契合以及评估方法的不适用导致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很大的操纵弹性。加之政策利好、市场热捧、众多买方纷纷竞价并购文化企业等原因,使得在文化产业并购过程中表现出了“高估值”、“高溢价”和“高业绩承诺”的“三高”特征。“三高”特征的存在可能引发市场盲目跟风、利益输送以及产生巨额商誉减值准备等隐患,不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质量。政府部门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资本市场中扮演了“监管”的角色,要求上市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充分说明并披露信息,证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很强的合理性,承诺的净利润具有很强的可实现性。监管政策并不能堵住所有的漏洞,随着并购交易结构的创新,要求监管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最大限度维护资本市场的合理运行。为了研究并购过程中由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难评估引发的“高估值”、“高溢价”、“高业绩承诺”的“三高”特征,政策监管如何影响文化企业并购战略的实施,论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选择了三个并购案例:唐德影视并购爱美神、暴风集团并购稻草熊影业、万达院线并购万达影视。研究发现,在影视类文化产业的并购活动中,由于其无形资产评估的缺陷,存在“高估值”、“高溢价”和“高业绩承诺”的“三高”特征,“三高”特征容易诱发监管部门的问询,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充分说明并披露信息,证明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很强的合理性,承诺的净利润具有很强的可实现性。随着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文化企业会产生相应的市场反应。在论文中,案例公司稻草熊影业因盈利存在很强的不确定性而遭到证监会的否决,唐德影视和万达院线自动终止了并购活动。文化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三高”特征会引起监管部门的重点问询,因此容易导致并购预案流产,随着政策监管趋严,并购预案流产的概率显著提升。论文的研究在理论上丰富了文化企业并购失败的影响因素研究,在实践上对文化企业并购以及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面给予了有益的启示:文化企业管理层在实施并购战略时需要合理评估自身价值、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并充分考虑监管政策的变动,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