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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近年来S省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法院审理案件数量较为稳定,但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文物行政管理和司法机关在防控犯罪的策略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多发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资源丰富、人口密集的S省中部平原,案发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表现出案件数量与文物资源、人口密度的密切相关性,同时也暴露出以往的文物行政管理、文物犯罪侦查力量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犯罪分子在作案时越来越多的使用金属探测仪、高精度GPS等高技术装备,犯罪手段科技化提高了作案成功率,也给行政管理和案件侦查带来了新课题。传统的群众举报仍然是主要的案件线索来源,公安情报网络发挥作用有限,公安机关对大数据平台的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犯罪分子从以前的小团伙作案逐渐发展为具有集团化、产业化特征的犯罪组织,在案件数量没有明显增长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却不断增多。犯罪分子年龄高、再犯率高,学历低、就业率低的特征较为明显。文物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面对犯罪集团化、产业化的趋势应对手段落后,有针对性的措施不多。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处罚还存在缓刑适用率高、财产刑运用不合理等问题。针对以上此类犯罪的特征和新变化,结合文物行政管理、侦查过程以及量刑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重点关注墓葬遗址区域周边人员的教育和就业问题,降低非有组织犯罪的发案率;正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加强城市建筑施工领域管理;建立文物犯罪大数据预警平台,加强文物行政部门和侦查机关的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电子巡逻等设备,提升防控犯罪的科技手段;加大文物交易市场监控力度,切断盗掘文物与贩卖文物之间的联系;严格缓刑适用,加大对犯罪分子的震慑等具体防控措施,以期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防控作出些许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