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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中国农村,有一段特殊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共产党在其领导下的农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以消灭封建地主剥削、变更土地所有权为手段,进而在农村推进民主革命运动的社会革命——土地改革运动。随着运动的开展,丁玲、周立波、赵树理、马加等身处解放区的作家们也将笔端转向了这场运动,创作出了众多反映土地改革运动的小说。本文以1942—1952年间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土改小说为研究对象,在总结梳理既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从显性和隐性的思路出发,借鉴叙事学、文学伦理学和后现代话语理论,对土改小说的叙事伦理和话语建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研究方法上,论文主要运用文本细读法和历史文化研究法,注重文本与历史文献资料的印证和参照。除绪论和结语外,论文分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主要论述土改小说的叙事转变。以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立论的开始,梳理出了在政治话语的规范下,土改小说创作发生的三个转变:在文学叙事层面,土改小说转向了家国意识和政党意识的艺术表现,相对五四以来的家族意识的表现,更加的意识形态化。在文学伦理层面,土改小说突出了革命话语的阐释,新文学国民性话语则逐渐滑落到附属的位置。在话语建构层面,土改小说开创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借助现代性理念形成单一的“转述式文学”新形态。第二章主要论述土改小说的叙事伦理。从土改小说表现出的人民伦理的大叙事特征出发,当文学伦理走向民族、国家、历史为主导的大叙事时,文学主体自然也成为群体化的主体。于是土改小说在叙事上注重叙述干部如何介入、地主如何反介入、干部如何发动群众、贫农如何变为英雄的过程中,叙述焦点便自然转移到了历史进化的辩证法与阶级新话语的建构上。在叙述的深层,各个阶级的主体性也随之消长。第三章主要论述土改小说显性与隐性叙事的对话关系。土改小说在显性层面上具有明显的革命叙事特征。在文学面临政治规范下,土改小说作家能够依据政策完成自我的工具化,反映在文本中,则是群众“除霸复仇”,建立新社会秩序的主体能动。而在隐性层面上,土改小说作家的自我调节,则导致了文本裂痕的出现。可以从历史激荡与作家的自我调整、抒情与叙述的暧昧关系、新生政权导致的话语建构三个方面进行讨论。第四章主要论述土改小说的艺术审美追求。土改小说在追求宏大的历史叙事的同时,也隐性地继承和发展着作家自身的艺术旨趣。梳理了土改小说的话语特征,那就不难理解,在审美艺术品质上,土改小说自有其价值所在。然而,作家自我调节的限度是极其有限的,土改小说在艺术品质上的追求是以不损害其政治合理性为前提的。可以从描绘乡风习俗的纯朴画卷、体现审美追求的心理刻画、带有诗化色彩的生活想象三个方面窥见土改小说的艺术审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