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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象似性关系问题是语言学的一大核心问题,其实质在于探讨语言形式与它所表示的意义之间的关系。对于语言符号的这两种认识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出现了“唯名论”和“唯实论”两个派别的分歧。自从1916年出版《普通语言学教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以来,瑞典语言学家费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在此教程中提出的语言任意性原则成为了现代语言学的一条金科玉律。而自二十世纪6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语言学家开始质疑语言符号任意性的观点,并且致力于语言符号的象似性研究。更有一些认知语言学者把语言的象似性原则与索绪尔的语言任意性原则对立起来,从象似性的角度向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提出质疑和挑战。笔者认为,索绪尔关于语言的任意性原则仍然正确并且必要,同时,他在论证任意性过程中,并没有把任意性与象似性对立起来;相反,他明确承认了理据性、即象似性的存在。对于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的质疑实质上产生于对任意性本质的误解,因此必须首先对相关的核心概念,包括能指和所指的界定、任意性的含义、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等等,有清晰的认识,才能正确理解语言任意性和象似性之间的关系。除此,正确认识象似性也是正确理解任意性和象似性关系的另一个关键所在。如索绪尔指出的语言学的任意性原则一样,象似性根源于查尔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的符号学,是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热点之一。根据皮尔斯的符号类型学,象似性指语言形式与它在世界上或者人类的感官世界中所代表的物体或概念之间的自然联系或相似性。根据他的观点,象似性在语言的各个层面发挥作用,对于人们使用和理解语言有重大意义。因此,象似性也是语言符号的根本性质。当前,有些认知语言学者运用自己在象似性领域的研究成果来抨击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笔者认为这种方法有失偏颇。一方面,索绪尔并没有把任意性完全放在象似性的对立面上。事实上,他以复合词为例,明确阐述了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的区别,即间接承认了理据即象似性的存在。另一方面,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运用语义三角理论也可以理解任意性和象似性同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本文主要研究语言符号任意性和象似性关系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如下:(ⅰ)由于对索绪尔的任意性观点以及核心概念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对他的任意性原则存在误解。(ⅱ)以皮尔斯的符号理论为基础的语言象似性虽然是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热点,但不能成为攻击语言任意性的武器。(ⅲ)语言符号既有任意性又有象似性,两者都是语言符号的本质属性。(ⅳ)运用“语义三角”理论可以使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任意性与皮尔斯认知语言学的象似性达到完整统一。据此,结构主义语言观和认知主义语言观在阐述语言的共性上达到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