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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94年实行了分税制改革,从此便形成了增值税与消费税交叉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格局。基于管辖范围的不同与税种的差异,产生了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下的国税与地税并存的两套机制,并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维持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平衡。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地不断发展,以往税制格局的弊端却日益凸显,由于营业税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虽然短期内能够起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但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此,我国的税制转型乃大势所趋。为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我国中央政府于2008年决定将以往实施的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更为科学的消费型增值税,并在2012年开始了“营改增”试点。新的税制改革试点首先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实施,经历了从地区试点到全国推行的过程,并于2014年实现了交通运输业全行业的“营改增”。2016年5月,在将房地产建安业、金融业等纳入了改革范围后,营业税在我国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我国税收体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交通运输业作为“营改增”试点推广的先锋行业,改革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有哪些影响、给企业的税收以及生产经营带来了哪些变化值得探讨,改革的实际效果如何值得检验,而改革的经验也同样值得其他改革行业借鉴。本文在最优税制理论以及最优流转税理论等基础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对以往研究文献进行梳理总结构建出本文的研究框架,以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四川省广元市作为研究区域,通过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探索税制改革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全文共分为六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通过对研究背景及意义的介绍,在梳理总结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整理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为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为研究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交通运输企业改革前后税收变化的理论分析,通过分析总结出改革后企业税负的测算模型,为下文的案例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测算方法;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在对研究地区交通运输企业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企业税收负担率与“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公司规模、公司固定资产增长率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地区实际总结交通运输企业税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则以地区典型交通运输企业X公司作为案例,探索税制改革对广元市交通运输企业税收变化以及生产经营造成的具体影响;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及建议,通过归纳总结,提出地区交通运输企业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合理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为“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对广元市的交通运输企业而言总体上达到了降低税负和调整结构的目的,改革对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主体容易达到减税效果,而对一般纳税主体则要分析“税率变化的税收效应”和“进项抵扣的减税效应”两方面的综合结果,且对于规模越大财务制度越完善的企业来讲其税负更容易实现降低。但不可忽视的是,在改革过程中,广元市的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因为一系列原因在短期内出现了税负有所升高的情况,但这类企业的总体税负在改革后期也呈现出了持续降低的态势。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研究地区的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得到了有效降低,行业发展的专业化程度得到了较大提高,改革对绝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而言达到了降低负担和调整结构的初步目的,改革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的专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仍存在着企业进项抵扣不足、税制改革过渡期内管理不到位等现实问题。鉴于此,本文从政府治理和企业治理两个方面给出如下对策建议:在政府治理方面:(1)税务部门要建立起税制改革政策宣传的长效机制;(2)适当扩大可抵扣项目的范围,继续完善抵扣链条;(3)继续扩大“营改增”的改革范围;(4)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适时管理;(5)优化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征管质效的双提升。在企业治理方面:(1)要优化企业的运营管理,改善企业的经营方式;(2)企业要抓准市场定位,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3)要注重合作伙伴的选择,尽可能地选择优质的供应商;(4)要完善自身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重视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