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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赏罚制度对安抚士兵、激励士气,惩治不法、维护军队内部秩序,提高军队战斗力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军队管理中占据了颇为重要地位。时至今日,对于现代化军事管理而言,赏罚制度依旧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被视为军中要务。赏罚制度很早即被古圣先贤应用军旅之中,大致可追溯到夏商周时代。时至春秋战国时期,各学派思想家都注意到了赏罚制度在政治、军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纷纷著书立说,阐述其重要性。特别是兵、法两家关注到了赏罚之术在军政管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最终将其系统化、理论化,并将其应用于实践之中,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自此以降,历代统治者与军事将领皆对赏罚制度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视之为定国安邦之要务。可见,赏罚制度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军事等诸多方面都产生了重要作用。时至宋代,军队赏罚制度却呈现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如众所知,中唐“安史之乱”后,各地藩镇纷纷拥兵割据,他们之间又相互攻伐不断,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地位不失,而普遍采取了“厚赏养士”的举措,而对其不法行径则疏于惩戒,姑息纵容,从而养成了武人骄横、跋扈的习气。而宋代立国之后,虽武人有所抑制,但只是针对能够威胁到皇权的高级武将而展开,对中、下级武将及普通士卒,宋廷依然沿用重赏轻罚的措施,宋太祖不仅没有解决军人骄纵的习气反而有所加重。另一方面,特别是“防弊”为主的治国方略之下,为了进一步分割武将权力,在中央、地方同时设置多个机构主管军事,导致了宋代机构重叠,政出多门的弊端。同时,官员之间政事多有不协,致使政务多有滞留。加之,宋廷制定一套严格的申报程序,以期防止在呈报功状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现象,但所带来的结果却是耗费时日、手续繁琐。在这种情况之下,导致了赏罚逾时,无力激劝将士。所以说,宋代军队赏罚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赏滥罚轻、赏罚逾时。宋代统治者也想对军队中逐渐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严加整肃,所以从真宗朝开始政府颁布各种罚条,但由于惩治标准过低,加之在执行过程中,统治者对罪卒多有宽纵,所以根本不可能对不法行为有所遏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统治者深知军中的不法现象是一种普遍存在,如果彻底整治的话,必然会打破当下政治结构的稳定,对现行的军政体制有所损害,由此可能会引发军队内部更大动乱,而这是宋代统治者所不愿看到的情况。宋代所发生的兵变,大多因士卒不满政府所赏之物而引起,所以,严加惩治军中不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要远远高于实行现行的赏罚制度。故而,为了确保当下统治秩序的稳定,宋代统治者并不十分热衷于整肃赏罚制度所带来的弊端,得过且过,而最后也只能以厚赏这种方式对军人进行安抚。所以说,宋代军队赏罚制度不但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反而助长士卒骄横习气,滋生腐败现象,但却成为了维护统治秩序稳定,控制军队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