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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云南省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间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单阳家庭配偶间性传播情况,探讨配偶发生阳转的影响因素,发现单阳家庭随访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改进随访干预和治疗关怀服务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对云南省2017年1月一2018年6月间11个州(市)阴性配偶发生阳转的94对双阳夫妻和配偶未发生阳转的98对单阳夫妻进行回顾性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两类家庭夫妻双方的一般人口学特征、基本健康情况、接受抗病毒治疗(Antiretroviral Therapy,ART)及相关艾滋病服务情况、行为特征、家庭情况、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和部分艾滋病网络直报系统信息等。同时,通过对部分家庭进行一对一的深入访谈来开展定性调查。采用Epidata3.1进行数据双录入,资料分析采用SPSS21.0进行,单因素分析计算比值比(Odds Ratio,OR),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1)共计完成定量问卷调查384份,有效问卷384份,问卷有效率为100%,定性访谈共完成28人。单阳家庭阳性方汉族占59.18%(58/98),农村户籍占82.65%(81/98),小学及初中文化占80.61%(79/98);双阳家庭先证阳性方汉族占54.26%(51/94),农村户籍占87.23%(82/94),小学及初中文化占74.47%(70/94)。异性性途径感染在单阳阳性方和双阳先证阳性方中构成比分别为87.76%(86/98)和86.17%(81/94)。两类家人口学特征均无统计学差异(χ2=0.143~9.267,P>0.05)。两类家庭配偶方生殖道感染情况及先证阳性方的就医选择情况无统计学差异。两类家庭性生活频次无统计学差异。(2)单阳家庭双方(阳性方88.98%配偶方80.00%)对于艾滋病可能传播行为的知晓率高于双阳家庭双方(先证方78.30%配偶方69.79%),两类家庭先证阳性方对于抗病毒治疗中的治疗时机(单阳73.47%双阳78.72%)和治疗中副作用处理(单阳79.59%双阳71.28%)认知率均较低。(3)单阳家庭阳性方确证后2个月内开始抗病毒治疗的比例(63.27%)高于双阳家庭阳性方(42.55%,χ2=8.265,P=0.004)。单阳家庭阳性方接受过病毒载量的检测率高于双阳家庭先证阳性方(χ2=8.394,P=0.004)。单阳家庭阳性方VL<50拷贝/mL的比例(94.94%)高于双阳家庭先证阳性方的(79.31%,χ2=7.917,P=0.005)。(4)两类家庭安全套使用频次存在统计学差异(Z=-7.696,P<0.001),同时,单阳家庭在全程、正确及坚持每次使用安全套方面优于双阳家庭(χ2=15.937~47.719,P<0.001)(5)单阳家庭双方夫妻关系好的比例高于双阳家庭双方(χ2=6.093~14.84,P=0.001~0.048)。双阳配偶在1个月内接受HIV检测的比例低于单阳家庭。单阳阳性方在检出阳性后,其中分别有83.67%、83.67%的人与配偶谈论过如何预防配偶感染以及如何使用安全套,高于双阳先证阳性方的52.13%、43.62%(χ2=22.026~33.438,P<0.001)。约有30.85%双阳家庭和27.55%的单阳家庭有生育愿望。(7)经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抗病毒治疗单阳家庭配偶间性传播的因素为:使用安全套频率、夫妻关系、是否和配偶谈论过使用安全套。[结论]云南省已接受ART的98对单阳夫妻及对照组的94对双阳夫妻,以农民汉族、小学及初中文化为主,先感染方主要是男性。单阳家庭配偶间性传播影响因素最主要有安全套使用频次、夫妻关系、是否和配偶讨论过使用安全套。此外,配偶及时告知、尽早抗病毒治疗、生育愿望、获得卫生服务支持情况也是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今后应做好单阳家庭配偶尽早告知的工作,加大防治工作的投入,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单阳家庭的随访及咨询工作,并重视一些关键环节的服务咨询:保护配偶不感染的知识、主动提供安全套、抗病毒治疗中的治疗时机和治疗中副作用处理,以及不能仅凭阳性方单次VL<50拷贝/mL而忽视对配偶感染的风险警示,应加强对感染者定期检测病毒载量并且敦促其坚持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