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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的治理能力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也会表现出强弱不同的状态,村级政权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尤其会受到国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为了完成治理任务,税改前村级政权曾经利用过一些合法性暴力的治理手段,但是随着国家对基层行政行为的规范,原有的手段不得不退出历史的舞台。在新的形势下,处于压力型体制下的村级政权为了完成治理任务,又重拾一些非制度化的手段来服务于基层治理。
本文试图通过三个阶段来探讨基层治理能力的这种变化状态,并力图探究其原因及后果。第一阶段,税改前村级政权为了完成任务,曾经使用过合法化的暴力工具为其服务,干群关系极端恶化,政权的合法性遭到质疑;第二阶段,在税改之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语境下,国家对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村级政权利用暴力的合法化话语缺失,转而采用感情运作的方式与农民互动,使得治理陷入困境;第三阶段,在新形势下,资本介入村庄,治理资源被激活,村级政权重拾非制度化的手段,利用各种权力技术进行村庄的治理。这种非制度化手段的重拾虽然有助于完成治理任务,却带来了一定的后果,导致政权合法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