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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给我国带来巨大损失和悲痛,也检验了我国政府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抗震救灾中,我国政府反应迅速、以人为本、信息透明、协同应对、成效显著,得到国际好评。由此可以看出,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的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已有长足进步。同时,问题也很突出,如应急预案响应级别不够、通讯系统脆弱、受灾详情报告明显滞后、专家参与应急决策咨询滞后、应急避难所不够、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以及保险缺位等。如何解决存在的不足?应急能力评估是关键。开展突发事件综合应急能力评估的目的是为我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一个识别其应急管理工作中较为满意和需要改进之处的通用准则。国内外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建立了一些评估指标体系。比较而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建立的“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体系”较好的包括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共性内容,并在多个城市进行了试点评估,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突发性大,破坏性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在具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共性之外,还具备自身的特点。通过对地震灾害应急能力进行评估研究,能进一步确认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共性内容。并且,通过差异性研究,能抓住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特点,有助于针对性建设。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法、文献分析法和网络资源检索法和实地考察方法,总结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内容和特点,以地震带分布、地震设防烈度、地震动参数区划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为标准,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抽取北京、四川等13个省市为样本,引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能力评估体系”,评估样本所反应的我国政府地震灾害综合应急能力,并考察现有评估体系指标设置的符合程度。研究结果认为我国地震综合灾害应急能力总体尚可,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基础保障和应急队伍等应急管理工作需改进,现有“突发事件综合应急能力评估体系”指标设置基本能满足评估要求。最后,提出了几点关于提高地震灾害应急能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