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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具有文官治军、军队不干政的传统。但在南方重建时期,却出现了联邦军队长时间、广泛地介入南方重建内政事务的现象。本文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分析,这种分析将有助于深化对美国史的研究和认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此同时,对于我们研究国内军队的非军事动用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由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包括四章。前言部分提出了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问题,介绍了国内外对“联邦军队与南方重建”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说明这项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第一章“内战时期联邦军队对南方重建事务的介入”阐述了内战期间联邦军队是如何处理南方重建事务的。在被联邦军队占领的南部地区,原来的州政府土崩瓦解,军队司令与林肯任命的军事州长或民选州长存在矛盾与冲突,军队开始代理州或地方政府的行政和司法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地方军政府。军队还采取措施安置、救济黑人,界定黑人身份等。最终,联邦政府建立了统一的处理自由民问题的军事机构自由民局,该机构在军队介入战时与战后南方重建事务的过程中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军队对战时重建事务的处理成为战后军队介入南方重建事务的前奏。第二章“从内战结束到国会重建法案的颁布”分析了战后南方暴力横行、社会动荡的状况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约翰逊总统独自抛出宽大的重建方案《大赦宣言》,使前叛乱分子重掌州政权。他还不断否决保护黑人权利的各种议案,阻止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使内战成果面临着丧失的危险;此时南方驻军一方面协助临时州长组建新政府,同时也与临时政府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在某种程度上对文职权力进行干预。军政各方对在南方使用军管存有分歧,南方驻军的法律地位不甚明确。这一切都是促使国会通过明确立法对南方实行军管的重要因素。第三章“国会重建时期的联邦军队”论述了国会重建法案的不断完善,以及在这些法案生效时期,军队监督建立符合国会重建法案要求的合法州政府的情况。探讨了军队与约翰逊所建临时州政府的关系,军队监督选民登记、维持选举秩序、监督制定新的州宪法、撤换临时州政府文官以及使用军事法庭审理平民罪犯等。文章指出军队虽然取得了重建南方合法州政府的巨大权力,但他们并没有将临时州政府废除或取消,而是以此为依托,尽力建立符合国会重建法案要求的州政府。与此同时,也阐述了前叛乱州回归联邦后,军队介入南方州或地方政府的各种争端,说明了军队此时在南方的法律地位已经与国会重建法案生效时期有所不同。第四章“联邦军队介入南方重建事务评述”阐述了军队在打击南方暴力、巩固联邦统一、改造奴隶制经济与教育黑人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并分析了军队取得这些成就的原因;指出了军队介入重建事务的局限性以及这些局限性形成的原因;提出了《军事重建法案》符合美国宪法精神的观点。结语总结了全文,概括了军队介入南方重建事务的特点,即军队介入南方重建事务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在不同的阶段,军队在南方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他们与被重建的州形成了不同的关系;军队介入的重建事务以政治重建为主等;指出军队介入重建事务只是美国历史上军队干预内政事务中的一次,只是这次干预时间长、范围广、程度深,其实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对全国的统治,但客观上使平等成为一项明示的宪法原则。这次介入并没有违背文官治军的原则,是美国宪政体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运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