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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觉-动作研究领域,有两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其一是在我们知觉客体的同时也会激活该客体承载的动作,客体的这一属性被称为客体动作承载性;其二是当我们知觉到他人的动作手势时通常也会自动激活我们产生一个和观察动作相似的动作,即模仿。当这两种动作同时存在于某种情境中时,如果我们知觉客体后激活的动作和观察手势产生的动作一致时,会促进我们的反应。如果知觉客体后产生的动作和观察他人动作激活的动作相冲突时,它们会相互干扰,阻碍我们的反应。研究者对此现象的解释是知觉客体和观察手势会激活两个动作程序,当两者一致时会促进被试的反应,冲突时会阻碍被试的反应。以往这类研究中,呈现手势的方式会造成手势和客体的动作激活强度不平衡,而且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也认为,冲突情境中,人们会选择执行其中一者激活的动作程序。那么在这种冲突情境中,我们是如何在手势激活的动作(模仿)或客体激活的动作(客体动作承载性)之间进行选择的?模仿和客体动作承载性之间的力量竞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机制?以往研究尚不能回答。本研究拟通过分别操纵客体动作承载性和模仿的动作激活强度,根据在二者冲突的条件下动作选择的结果模式尝试去回答干扰效应产生的可能原因。本研究共包含四个实验,采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客体以及手势作为实验材料,实验中客体和手势同时出现在屏幕中央无关刺激的左右两侧,分别激活相互冲突的左手的动作和右手的动作,被试的任务是分别用左手或右手判断图片中央无关刺激的形状(三角形vS.圆形),形成被试的反应要么与客体激活的动作一致要么与手势激活的动作一致。实验一操纵了客体和手势的动作激活强度,以观察被试的动作选择。实验中根据动作激活强度把客体分为积极客体和消极客体(例如,分酒器和酒杯),将手势分为积极手势和消极手势(即,抓握手和平放手)。结果发现,当反应手与手势激活的动作一致时,被试的反应更快,即相较于客体(消极客体vS.积极客体)激活的动作,被试偏向执行手势(消极手势vs.积极手势)激活的动作,即模仿的力量更强。实验二将实验一中的客体朝手势的方向旋转20度,从而将客体置于使用状态来进一步增强客体的动作激活强度,手势与实验一中一致。结果发现,相对于增强了动作激活强度的客体(消极客体vs.积极客体),被试仍然是选择执行手势激活的动作。实验三用动作激活强度更大的危险客体代替前两个实验中使用的消极客体,进一步增强客体的动作激活强度。结果发现,当反应手与手势激活的动作一致时,被试的反应更快,即相对于危险客体,被试仍选择执行手势激活的动作。实验四则将手势置于第三视角下来降低手势的动作激活强度(要简洁说清如何降低的?),探究此时被试是否仍会选择执行手势激活的动作。结果发现,相对于手势激活的动作,被试有偏向执行客体激活动作的趋势。综合四个实验结果及讨论,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冲突情境中,在手势激活的动作(模仿)或客体激活的动作(客体动作承载性)竞争中,人类的动作选择受两者动作激活强度的调节,表现为:(1)不论如何提升客体的动作激活强度,手势激活的动作(模仿)在两者的动作选择中仍占优势,人们仍然选择执行手势激活的动作。(2)只有降低了手势的动作激活强度,人们才有选择执行客体激活的动作(客体动作承载性)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