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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市规划决策是我国规划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促进
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制度安排之一。深圳是国内最早较为彻底地实行
这一制度的城市,以深圳为案例,介绍深圳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作法,总结其经
验和教训对其它城市也能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
本论文立足于深圳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本身及现实的制度环境,通过对深
圳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检讨、对深圳和香港城市规划委
员会制度进行比较分析、针对性地引入相关理论予以解释,从三个角度评析深
圳市当前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所处的环境、阶段、成效和困惑,剖析未来发展
可能的选择及需要考虑的要点,提出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努力的方向和改进
的思路。
关键词:深圳 城市规划委员会 城市规划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