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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以陕西省448家重点龙头企业为对象,采取实地调研和网络调查两种方式,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规模、资金、管理制度和人才等方面的发展状况,深入研究陕西省现有的龙头企业服务社会能力特征,通过分析讨论调查的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现状和体系存在的问题,得出适合陕西省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分析体系;对调查研究的社会化服务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切实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龙头企业发展对策,归纳研究结论及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调查结果如下:1.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现状:陕西省通过不断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积极构建新型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体系,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生产,通过建设标准化示范田、推广新优技术、广泛开展农民培训等举措,为农户提供系列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使更多的农户进入市场,创造了更多收入,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2.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特征:尊重市场规律,使其服务社会的能力具有公益性;依托生产基地,发展标准化和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借助现代组织形式,强调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专业化;围绕农业产业各环节,提供全产业链条的综合性服务;强化利益联结,巩固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基础。3.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积极探索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模式,大力推广实施“公司+农户”的新型利益联结模式,公司直接与农户对接,加强对资源的直接控制。4.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制约因素:服务的供给不足;缺乏针对服务的具体政策;资金问题突出;人才不足;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不够紧密等。5.适合陕西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社会服务的政策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企业应树立品牌意识;政府应明确扶持方向,并落实相关政策;完善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其市场开拓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