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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闻业的飞速发展,新闻侵害名誉权的问题在我国也已经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我国目前对该问题的处理还缺乏良好的对策和措施。本文主要从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入手,通过对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认定对象、抗辩事由以及权利冲突等各方面进行中美比较,力求能够通过两国相关情况的比较,对我国新闻侵害名誉权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在对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认定问题上,中美的差异主要体现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不同以及对公众人物、政府机构和死者名誉侵害问题的不同规定。美国的“实际恶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