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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信息技术的变革使得互联网络快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项工具,电子商务成为了市场交易的中流砥柱。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网络广告则是现代市场营销渠道的第三次变革,可谓瞬间即可到达全球的只要能接入万维网的任何一个角落。网络广告能在短短不到20年的时间里,—跃成为四大广告媒体之一,不仅活跃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时开始触及全球经济。网络广告能如此活跃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有莫大的关系,首先网络广告所依附的载体就是互联网,而互联网的特点就是跨地域、高速、共享性、低门槛性等,使得网络广告成为众多中小企业广告宣传的首选,因而在2012年网络广告营收收入就会达461亿。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就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动下的网络广告,目前还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首要原因就是法律资源的缺乏,在调整网络环境下的行为还存在落后的现状,同时政府监管注意力度还未调整,使得传统的《广告法》还不能有效调整网络广告活动,从而使得日常交易中网络广告侵权现象较为严重。因此,为了深入的研究网络广告的侵权现状,以期引起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士的注意,进而改良网络广告的现今存在的问题,以便能更好的保障受众的权益和发展网络广告的市场规模。本文是从对网络受众关于网络广告侵权的网络调查问卷开始,通过数据来发现受众对网络广告的感受及网络广告的基本发展现状。因此,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网络广告侵权问题的调查问卷基本概况,本章主要描述网络问卷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存在的不足及本命题的研究要点,并以此为契机来展开网络广告侵权问题的研究。第二部分理论分析,主要理清了网络广告侵权的基本概念,明确界定研究网络广告侵权的范畴;并总结出网络广告侵权的基本形式和基本特点;第三部分则是从侵权法理论角度来对网络广告侵权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包括网络广告侵权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形态等等。第四部分则是从实践意义出发,总结出针对网络广告侵权所应采取的救济手段,包括公力救济中的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社会救济,自力救济,并发现出一种互联网时代的新型维权救济手段——网络维权等,以期提高被侵权的网络广告受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并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肃清网络广告侵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