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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国民共享改革成果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世纪养老危机这四个宏观经济运行背景下,如何妥善解决中国约9亿农民的养老不仅是学术问题,也是基于基本的公平正义、国家稳定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
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由于把重点放在了城镇,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还较为薄弱,而农村养老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集体经济的削弱,使得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日趋弱化,存在诸多问题,其核心原因在于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因此,构建新型的江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是一项关系到我省数万农民的最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制度保证。
本文结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理论,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制约因素、解决对策以及配套措施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
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特征、效益和现实意义,为本文奠定了理论基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对原基本方案进行深刻反思的条件下,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达到缴纳年龄标准的务农人员,由国家、集体及个人按一定的筹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是根据我国二元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实际,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创新点,针对广大农民切实需求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制度安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和解决“三农”问题中农业问题的长期选择。
其次,分析了江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制约因素,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构建提供了现实基础。在回顾了从198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试点、1992年基本方案的制定到至今以来各政府部门推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设近22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历史沿革之后,着重阐述了目前江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保障水平低;参保率低、覆盖面窄;基金的保值增值难;管理体制的混乱。接着从参与养老保险三个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的角度,分析了制约江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因素,具体归纳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分析;农民在权衡成本与收益的行为分析;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分析。
再次,分析了建立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构想。对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筹资模式的构建、筹资渠道的拓宽、基金保值增值的完善、保险水平的提高以及覆盖面的扩大五个问题进行了构想。尤其是筹资模式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模式,是构建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本文从分析北京、广州、苏南地区的经验模式入手,提出了江西省推行农保制度中筹资模式的总体思路,采用个人帐户和统筹账户(待遇调整金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估算了江西省推行制度所需的保费需要量,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各40%、10%、50%的筹资比例以及现有江西省的财政支持能力、集体补助能力、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测算出了我省20—40岁之间的纯农户应缴纳多少且是否有能力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构建了江西省的筹资模式。
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政府立法;大力推进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创新缴纳方式,允许参保农民以产品或土地抵支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