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阶段技术创新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上有长足的进步。内容上来说,企业内单一部门或跨部门的合作不再是技术创新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跨企业和产学研合作的合作创新模式。形式上来讲,上游型合作(产学研合作)、下游性合作(与客户、供应商等)和水平型合作(竞争对手或资源互补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新形式。这些全新的技术创新合作模式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和能力等创新资产的汇集与互补,而且可以节省交易成本为企业技术创新带来异质性的新信息。本质上讲,合作创新不仅实现了不同类型资产的汇集,而且综合了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科研机构、供应商、客户等一系列参与者为合作创新提供其独有的资产类型。本研究基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将利益相关者投入的资产分为两类:能力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这两类资产由于受到的约束不同,因此在合作创新中的锁定程度及贡献也不相同。根据交易成本经济学,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会带来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不同类型的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影响必然也不相同。合作创新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可以分为四类:违背合同逃避责任、强制谈判修改合同、中断或限制资源供给和联合抵制退出合作。从专用性资产投入的角度来看,资源性资产和能力性资产对以上四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不同。因此,将专用性资产和机会主义行为做分类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现有研究对于专用性资产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机理认识并不充分。虽已有研究对此做出探讨,但都是基于企业角度出发。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利益相关者从资产投入到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中间的机理并没有得到关注。本研究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权利对称性分析,认为主体权利的缺失是其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直接因素。权利不对称在专用性资产投入和机会主义行为中起着中介作用。从权利视角去看待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是解释机会主义行为的新视角。从实证结果来看,资源性资产和能力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程度不同,而且能力性资产比资源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更显著。实证结果还支持了权利不对称的中介假设,认为权利不对称在专用性资产投入和机会主义行为中起部分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