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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而是选择在约定的还款期日前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的借款。提前还款风险已经逐渐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一项重要风险,一方面其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的利息收益和人工成本的增加,另一方打乱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增加了闲置资金出现的风险。因此国内金融机构开始效仿外国的借贷机构,对借款人提前还款行为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这在社会上引起了较为广泛的讨论。主要的问题在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以及提前还款违约金收取多少较为合适,提前还款违约金条款是否属于格式条款。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对本篇论文的选题背景及其意义进行阐述,我国针对提前还款违约金的门研究及著作较少,但在现实实践中该类案件层出不穷,也有大量的司法判例存在,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尺度。笔者选择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问题研究作为毕业论文选题,以期从理论及司法实践角度理清并解决上述问题,探索平衡各方利益的可行方案。文献综述主要从国外研究和国内研究两个角度展开。国外学者通过比较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模式下提前还款行为的不同,探索影响提前还款的因素。国内学者研究后认定影响提前还款的因素主要包括借贷金额的多少、利率的波动、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剩余贷款期限、借款人的个人因素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目前我国提前还款的概况。我国提前还款现象越来越频繁,但有关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制度尚未建立,对于提前还款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最主要的表现在借款人对于提前还款违约金收取的不理解与不认同。我国法院的判例中对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认定也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如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必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但当借款人因违约导致借款期限加速提前到期的,一般而言法院不会认定此种情形下提前还款违约金的收取。第三部分对提前还款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主要从提前还款行为相关的定义、分类及其所带来的影响。提前还款分为自愿的提前还款和借款人存在违约情形或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的情形导致提前还款。影响借款人自愿还款的因素分为在融资型和非再融资型。提前还款会对减少金融机构的预期利息减少,还款数量过多会造成短期内金融机构闲置资金的增加,从而影响金融机构资产与负债的管理。第四、五部分主要是从法理的层面上对提前还款行为进行分析。一是辨析提前还款行为属于守约行为亦或是违约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中结论有何区别。二是辨析在借款合同中有关提前还款违约金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合意,还是属于金融机构单方制作的无效“霸王条款”。从格式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入手,分析提前还款行为是否符合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再结合我国法院的相关判例进行研究。第六部分是对提前还款违约金收取比例合理性进行论证,结合国外成熟的提前还款违约金制度,对我国提前还款违约金制度的建设提出了五点建议,主要从完善我国有关提前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的公平公正、禁止金融借款行业限制竞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