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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作为一种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一直伴随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个发展历程。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强,公司并购重组在一直持续不断的进行,但与此同时,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交易案频发。本文通过对2007年发案,2011年做出判决的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的再次分析,试图对内幕交易这一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无可回避的行为进行研究。为更好的提出解决之道,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些许有益的探索。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案情简介和争议焦点归纳。本部分简要介绍了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的案件经过以及判决结果。针对本案判决,归纳提出了三个争议点:1、案件中行为人是否都属于内幕交易的主体。2、本案中行为人利用的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内幕信息。3、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内幕交易的行为方式。第二部分运用内幕交易的相关理论,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就内幕信息、内幕人员、内幕交易行为方式的准确界定,分别进行探讨。在内幕信息的界定上,本文首先将国内外关于内幕信息界定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探究,并从非公开性、重大性、相关性、和明确性四个角度进行了探讨,然后结合中山公用案的具体案情,对案件中的信息是否属于内幕信息进行了具体分析。在内幕人员的认定上,也是先进行了制度和理论的阐述,探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内幕人员的定义和分类方式,然后结合本案案情,对本案中众多的行为人是否属于内幕人员进行了详细分析。在内幕交易行为的界定方面,同样沿用了前面的写作思路,先在理论和制度方面对内幕交易的行为方式进行分析,而且就“利用内幕信息”的内涵进行了探讨,最后对本案行为主体不同行为方式进行具体分析。第三部分通过上述理论阐述和案例分析,归纳了我国内幕交易认定方面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本部分与第二部分相对应,同样从内幕信息的界定、内幕人员的界定、内幕行为方式的界定三个角度进行了具体的阐释。先谈缺陷,再根据相应的缺陷漏洞提出笔者自己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