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城市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城市管理越来越重要,城市管理模式急需加强和改善。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我国的工作重点之后,城市管理工作迫在眉睫。目前,我国城市管理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加之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抵触。城市管理部门如何运用行政执法权?城市管理工作如何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这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从城市管理的执法体制和执法职权两方面进行论证:首先,笔者分析了我国的城市管理执法现状问题,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体制问题和职权问题,分析目前的执法困境,进一步剖析城管执法症结的核心。其次,笔者从执法体制和执法职权两个大方面,分别论述城管执法问题。体制方面,本文从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进行分析。国内方面,从我国古代城市管理的基本演变着手,例如:唐代以前的“坊市制”,宋代以后的“厢坊制”等,随着历史的发展,我国的城市管理问题也逐渐规范,到了民国政府及20世纪30年代,城市管理体制已雏形。国外方面,主要是从城市的治理理论着手,分析城市治理的主要模式,譬如:皮埃尔城市治理模式、城市伙伴治理模式以及新公共管理模式,受这些模式的影响下,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城市管理经验,作为其他各国或地区城市治理的学习典范,同时也为解决我国城市管理问题提供了参考资料。最后,分析我国城市管理执法职权的规范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主要的城市管理职权,检查权、处罚权以及强制权,分析这些职权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和难题以及个人的初步建议。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城市管理手段、方式等不得不从单一化转为多样化,管理主体也必须从唯一性转变为多样性,由多头执法转变为集中执法即“大城管”模式,由最初的城市管理逐渐转变为城市治理新模式。城市治理的新模式在城市发展的今日,优势越来越突出。城市治理的核心就是政府,其不再是城市管理中统管一切的唯一的主角,只是其一,作用是“掌舵者”。公众,政府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多方参与,运用信息的高科技手段,共同管理城市问题,才能让城市有序的持续的和谐的发展。结合城市治理的理论,根据十八大四中全会的精神和我国的基本国情,笔者提出:从思想上创造“法治理”,从法律上创造“硬治理”,从文化上创造“软治理”,从科学上创造“巧治理”,才是解决我国城市问题的出路,也是城市管理的新模式。综上,政府在城市管理中起指导作用,由市场自身来调节,公众、非政府组织以及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并采用信息化高科技为手段来解决城市中的问题,这就是城市的新公共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