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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是夫妻关系得以良性维持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确立家事代理制度,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为家事代理行为,因此,我们不可能离开它,离开它会使得我们的生活寸步难行,社会将停滞不前。而我们必须在法律中确立家事代理制度,以使得我们能在生活中更好的行走,更好的生活。至今为止,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家事代理制度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这样夫妻俩就能很好的在一起生活和工作,各自做自己的角色,以防争议不断。然而可惜的是,我国先后也颁行了两部婚姻法及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不过很遗憾,都没有明确规定该制度,我国至今还只是在婚姻法中粗略的规定了家事代理制度,即用夫妻财产共有制作为家事代理制度来解决夫妻之间发生的一些问题和争议,这样效果一直不是很理想,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处于标准很混乱的状态,各个法院判决不一,出现了一个个不平等的判罚,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作为一个法律人,只有一个目标,即为最大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奋斗终身,笔者希望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的分析,导引出我国关于家事代理制度规定的不完善之处,以供立法者们参考,为我国的立法完善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笔者从个案研究分析入手,主要采用比较的方法,对家事代理权在我国的运用进行综合分析。第一部分:案情介绍。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从案由和案情两方面详尽的介绍了案件事实、庭审过程以及案件处理结果。第二部分:案件焦点。研究分析案件整个过程,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第三部分:争议与分歧意见。根据前一部分所列出的所有争议焦点,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分别对它们一一分析总结,把要研究的问题提出来,再在各国的案例解决方案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明确了其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从而对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素材和依据。第四部分:研究结论。这是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通过对前一部分叙述的争议观点的评析得出自己的看法,并结合我国的现实立法和司法实践情形,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处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纠纷案件的办法,最后还提供了一些完善我国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立法构想,以便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家事代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