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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历程不过二十余年,但却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期货市场的虚拟性、高杠杆性及其具有的套期保值、价格发现、投机和套利等功能,既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又具有高度的风险性。因此,对期货市场的适度监管和规制,是其有序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中,内幕交易非常严重,然而在期货市场领域则尚未有相关案例出的现,这可能是由于期货内幕交易的存在形式更加隐蔽,对期货内幕交易的认定更加困难。再从研究领域来看,有关期货内幕交易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并且主要集中在期货内幕交易罪和境外期货内幕交易制度等方面。 首先,本文从期货内幕交易的规制理论着手,认为期货市场以信息为基础,信息的优势会带来极大的利润回报。因此,在期货市场中,对信息获得与利用的保护和规制,成为一项重大的课题,而期货内幕交易制度正是对信息优势滥用的有效规制之一。 其次,本文从维护市场公平和现实情况要求两个方面阐述了期货内幕交易规制的必要性,进而通过借鉴证券内幕交易归责原则,对期货内幕交易的归责原则进行了简要分析。 最后,本文重点分析了期货内幕交易的结构以及与证券内幕交易的异同。本文从期货内幕交易的内幕信息、主体、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并认为期货内幕交易的认定问题为期货内幕交易制度的核心。其中,内幕信息具备未公开性和价格敏感性的特征;行为主体以内部人为主,还涉及被动接受内部人信息和主动获得内部人信息的两种情形;行为方式则主要包括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形成的预测而促使第三方进行交易三种情形。不过,期货内幕交易的理论认定虽然有章可循,但在实践中却并非易事,可能需要更多的案例经验积累予以支持。就法律责任方面,应对期货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责任予以更多的关注。从零和博弈的角度来看,期货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数额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从危害性的角度来看,期货内幕交易更加直接地损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利益。 总之,期货内幕交易制度是期货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为建立有序、公平、公正的期货市场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