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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已经深深渗入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在网络给人们带来各种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点击合同的行政监管”。点击合同是一种完全电子化的,通过软件完成订约的格式合同。电子邮箱的服务合同就是典型例子。由于它具有快捷、高效、便利、定型及节约交易成本等优点,在网络空间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是同时也产生了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隐私权、产生垃圾邮件以及破坏了合同自由和社会公义等问题。对于这些点击合同产生的不公正问题; 对于网络企业出于自利的目的而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对于法律无预防性和自律不足的缺陷,都需要加强行政监管。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关系到我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长久健康发展。目前,对点击合同实施行政监管没有可供借鉴的有效模式,行政机关需要采取适当的行政监管手段:实现依法行政的现代要求,能够适度有效引导的行政督导手段; 有偏重地制定严密公平规章的行政规范手段; 进行事后行政救济,提供解决问题渠道的行政保护手段; 为追求网络各主体的利益均衡,具有一定威摄力的行政惩治手段。而行政监管点击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在微观层面上要使监管人员形成科学监管的意识,设立详细完备的合同条款; 在中观层面上行政机关要着重自身的完善和健全,紧跟网络经济发展的步伐; 在宏观层面上减少政府监管的成本负担,逐步消除网络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最终达到监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