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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孟武是中国近现代最重要的法学家、政治学家之一,他在1928年9月到1930年12月之间主编了当时著名的《新生命》月刊。本文从研究萨孟武的成长经历和《新生命》月刊的发展过程入手,以萨孟武在《新生命》月刊上发表的一系列政论文章为中心,基本理清了萨孟武早期思想的脉络。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梳理了萨孟武的早期思想:一是对于三民主义的解读。萨孟武将孙中山的原旨、宏观的历史条件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进行了有机的融合,对三民主义进行了很多建设性的阐释,在民族主义上,将帝国主义侵略设定为中国国民革命的主要矛盾,指出应以民族主义的实现作为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实现的前提。在民权主义上,批判了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度,强调了国民党“以党治国”在当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民生主义上,提出了“发展大规模产业—消灭私人资本—实现共产主义”的三步骤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生产欲望”为中心的新民生史观;二是关于国民党自身建设的思想。他将国民党界定为一个超阶级的革命政党,同时从国民党的理论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这三个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改进主张;三是对于五权宪法的进一步阐释,萨孟武一直坚持通过唯物史观看待法律问题,指出法律不过是当时生产关系的反映,驳斥了所谓的“立宪万能论”。萨孟武认为进入社会主义之后,经济的生产和物资的分配都需要官员们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选拔官员越来越需要依据考试,因此五权当中最重要的是考试权。作为一位国民党体制内知识分子,萨孟武接受过马克思主义理论,使用唯物史观来分析问题;在思想上欣赏考茨基的主张,反感列宁主义;在政治上被国民党体制内化,反对共产主义革命。而尽管萨孟武能够用唯物史观的方法来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但是他并没有从人民群众特别是劳苦大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设计国家的建设方案,这一缺陷几乎是以萨孟武所代表的国民党体制内知识分子所共有的,因此他们所提出的国家蓝图也必将被历史和人民所抛弃。历史最终选择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