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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理使用是被著作权法所确认并保护的十二种权利限制的特定情形之一。它在著作权生态体系中发挥着促进人们对信息的接触和使用自由、促进个体意思自治并实现自身更好发展的个人价值。同时对促进作品在社会中的长远传播并推动文化自由交往和社会繁荣进步又具有重要的公共价值。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作品类型和人们使用方式的多样化导致著作权也随之扩张了。此时个人合理使用的保护伞合理使用制度,在立法模式方面呈现出国内外闭合的态势。技术保护措施、格式化网络协议和国内外法律中各种问题,都压缩了传统著作权法给予个人合理使用的空间,这些无疑将增加未来司法实务操作中法官的判断难度。回归至当前网络环境下个人合理使用所面临的诸多困境,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新定位和准确解读,从而为我国网络环境下的个人合理使用寻找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发展出路。遵循这样的思路,本文拟从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绪论。就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目标和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进行了叙述。第二部分:个人合理使用的立法和价值考察。通过对国际条约、欧盟指令三以及代表性国家的著作权立法进行考察,厘清个人合理使用的发展轨迹和立法现状。并探讨个人合理使用的公共价值和个人价值,为个人合理使用在著作权生态关系中的平衡做铺垫。主要解决了个人合理使用从哪儿来的问题。第三部分:网络环境下个人合理使用的解读。结合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从法哲学、经济学和宪法学三个层面谈了个人合理使用存在的理论必要性。之后又结合网络环境下与个人合理使用相关的概念,对私人使用、个人复制、演绎行为和临时复制进行解析,之后对个人合理使用的条款做了法律分析,从而对个人合理使用的概念做了界定。主要解决个人合理使用是什么的问题。第四部分:网络环境下个人合理使用的困境。随着网络环境下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著作权法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与此同时我国错误引用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在这两大前提的影响之下,著作权人又通过技术保护措施和格式化许可协议来干预,同时国际上临时复制在法律中的过度延伸和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转移,加之目前我国对于个人合理使用的立法缺陷,这些诸多影响无不导致个人合理使用在我国既存空间的缩减,严重破坏了著作权法秉持的利益平衡原则。主要解决了个人合理使用怎么了的问题。第五部分:网络环境下个人合理使用的出路。就个人合理使用在网络环境下空间的缩减,从法律、私力和技术三个层面指出了个人合理使用未来的出路。出路一:完善法律制度。基于网络环境的特殊,必须调整合理使用立法模式,规范和明确个人合理使用条款,预防临时复制在我国的过度延伸,并追究网络服务商共同侵权责任;出路二:建立额外保护机制。尝试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并降低技术保护的标准,对于著作权补偿金制度可暂缓试行;出路三: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以确保网络环境下个人合理使用未来长足的发展。主要解决了个人合理使用去哪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