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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一项重要财产,它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将其视为“命根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已基本完成。商品房及房改房的所有者也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由村集体所有。受现行法律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发育极不充分,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和公开转让。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有关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政策不断出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并没有因此减少,反而呈上升趋势。但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出现了大量农民进城购房与少量城市居民返乡置业的人口双向流动。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仅局限在集体经济内部已然不合时宜,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宜疏不宜堵。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合理配置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改革现行立法,解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对于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率,实现农民融资手段多元化,促进城乡人口流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保定城区(南市区、北市区、新市区)、安新县、满城县、徐水县、清苑县作为研究区域,结合《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通过对2001年—2008年8年间该区域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从时间、空间、程度上揭示了该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的特点。区域内各项建设增长速率均高于河北省、保定市平均水平,从一定程度上暗示该研究区域内未来建设用地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因此在保证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和生态建设前提下,研究如何保障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顺利、圆满实现新一轮规划目标成为必要。与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状况相比,城郊地区农村宅基地利用呈现低效率、外延式扩张的的非合理布局。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探讨研究保定郊区宅基地流转的法律限制因素、流转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实现顺畅流转的模式构建。本文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导言,主要阐述论文的选题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并对国内外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进展作了综述,并说明研究思路方法;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进行了相关理论准备;第三部分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现状详细分析的基础上,从土地利用变化的幅度和速度、土地利用相对变化率三方面分析了2001-2008年对设定研究区域土地利用变化规律,总结了该区域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为保定市城郊宅基地利用问题研究,总结了当前法律法规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性规定,研究保定市城郊地区宅基地利用的现状,并对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为保定市城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景分析,通过调查研究了解了保定市郊区现存的主要流转方式。针对保定郊区的用地实情,深入分析了保定市城郊宅基地流转的必要性。第六部分为实现城郊宅基地使用权顺畅流转的机制,宅基使用权流转必须做到四位一体,以法律保障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前提,以流转模式构建为核心,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标的流转机制。第七部分为论文的总结部分,指出了论文研究的不足以及后续研究的方向。本文通过前期的大量调查研究,在基本掌握了保定市城郊地区农村宅基地现状的基础上,深入了剖析了影响其顺畅流转的政策因素和各地的宅基地流转经验,采用走访座谈调查、对比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对前期调查资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形成创新点主要是:(1)从个人发展需要、国家管理需要、社会发展需要系统研究了实现保定城郊宅基地使用权顺畅流转的必要;(2)构建了从立法支持—管理制度—流转模式—社会保障四位一体的宅基地流转保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