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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人口 138271万人,女性劳动力人口(15-54岁)为347466万人,占总劳动力人口的46.8%,因此我国特别重视就业领域的男女平等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女性赖以生存的基本经济资源,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民生的内容丰富,报告中明确指出消除性别歧视,但当前我国女性就业形势并不乐观,根据《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从1990到2016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连续下滑,从73%下降到63%,而且男性和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由此可见,女性就业面临着许多问题。“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由原来的一胎增加到二胎,女性肩上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加重;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而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在传统观念“男主外,女主内”的影响下进一步加深了女性的家庭负担,又给女性就业带来严重的冲击,此外,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在11月2日发布的《2017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国排名下滑一位至第100位,中国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不容忽视,改进我国女性就业歧视刻不容缓。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述评后,以性别歧视理论、性别平等理论、福利多元化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为研究基石,采用文献分析法、示例分析法、比较析法研究女性就业现状和就业歧视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承担女性生育成本的责任主体,使得育儿成本转嫁给女性自身,弱化了女性就业竞争力;此外,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缺乏有效的监管,企业的歧视成本低,使得就业歧视现象屡禁不止;在育儿和养老的双重压力下进一步加重了女性“工作—育儿”冲突,女性对家庭投入时间的增加必然会影响工作精力和工作效率,限制了女性的就业机会,成为女性职场晋升的一大阻碍,削弱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国外的改进女性就业歧视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旨在为改进我国女性就业歧视的现象提供借鉴意义,并以十九大报告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就业民生政策的相关部署为指导方向,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改进女性就业歧视现象有一定的参考理论意义和借鉴的实际价值。从制度层面,建立家庭津贴制度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明晰养育孩子的边界,实现育儿成本单位化向育儿成本社会化的转移,真正降低女性的就业成本,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减少就业歧视现象的发生保障男女平等就业的机会;从社会层面要加大社会支持体系(妇女机构组织、育儿机构、家庭照料服务)建立,缓解女性“工作—家庭”冲突,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以此来减轻女性家庭负担,并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意识,构建男女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从女性自身的层面建议提高女性人力资本储量并鼓励女性创业,提高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改进女性就业歧视的现象,落实我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