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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瑕疵股权转让纠纷时有发生。现行法律对瑕疵股权转让问题所做出的规定,存在可操作性较低、不够具体及立法空白点等问题。源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关注,笔者对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论证,通过理解立法本意并利用相关法律理论,提出建议。希望对完善我国瑕疵股权转让制度有所裨益。本文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为视角,对瑕疵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阐述。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瑕疵股权进行法律界定;以瑕疵因素的不同对瑕疵股权进行分类,即出资瑕疵、主体错误及程序瑕疵的瑕疵股权;将有限公司中的瑕疵股权转让行为分为协议转让与非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中又包括内部与外部的协议转让,非协议转让主要涉及继承、夫妻共有及股权的强制执行等问题。第二部分是对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责任承担及救济进行讨论分析。笔者通过对国内不同效力学说的辨析,分别认定瑕疵股权内部转让协议及外部转让协议的效力;分别讨论瑕疵股权出让人和受让人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责任承担;明晰瑕疵股权转让中善意受让人的法律界定,并依据现有法律规定,讨论善意受让人的救济途径。第三部分对瑕疵股权非协议转让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在继承瑕疵股权时,明确各类瑕疵股权继承的正当性、继承人的继承方式、继承人的责任承担;探讨夫妻分割各种共有瑕疵股权的正当性,以及在分割时存在的立法和实践问题;研究各类瑕疵股权被强制执行的正当性,以及强制执行瑕疵股权时,应注意的问题。第四部分根据瑕疵股权的类型,提出相关制度的完善建议,包括:出资瑕疵股权协议转让中,赋予善意受让人的撤销权、代为诉讼权等救济权;在夫妻分割共有出资瑕疵股权时,完善价值评估机制;在程序瑕疵股权转让制度中,完善强制购买制度、建立优先购买权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强制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