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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1年突尼斯“茉莉花革命”以来的埃及,社会动荡、经济放缓、游行示威不断,政局时有波澜,先后推翻两任总统,废止两部宪法,发布三个宪法声明,制定两部新宪法。埃及的宪政发展如此反复,与军人政权的影响有着密切的联系。 军人政权是军事集团通过武力或武力威胁,推翻原有政权建立的新政权,其政府任职人员大部分为军人的政权组织形式。1952年纳赛尔领导自由军官组织推翻法鲁克国王,建立共和制政府,形成了典型的军人政权。在此之后埃及军人政权经历了萨达特时期、穆巴拉克时期及2011年穆巴拉克下台后的时期。埃及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大多出自以总统为首的军人政权之手,通过对埃及宪法文本的分析,不难看出军人政权影响着埃及的宪法变迁、宪政发展。军人政权与宪政理念有着本质的冲突,但在埃及的社会现实之下,埃及军人政权与宪政理念不断的冲突与融合,使得埃及军人政权取得一定的宪政合理性,从而一定程度上与宪政理念相契合。但是军人政权与宪政理念的实质矛盾未曾解决,军人政权对埃及的宪政发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稳定了社会秩序、推动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强大的军人集团及势力最终阻碍宪政民主的发展。纵观埃及共和国宪政发展史,军人政权始终左右着埃及的宪政发展,但是埃及宪政的发展必将通过对军人政权权力的限制与平衡走向成功转型,实现埃及和谐美好的宪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