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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参与式预算作为预算管理制度的创新内容,是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索参与式预算的内在机理,可以提高参与式预算的水平,进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研究过程机制来揭示参与式预算的内在机理,那么,参与式预算的过程机制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过程机制与参与式预算的内在联系如何?则是文章必须回答的问题。文章以参与式观察法作为研究方法,以南昌市西湖区的参与式预算改革为例,试图对该问题作出回答。过程,指的是那些要素产生相似的变化的这类机制的有规则先后次序。动态的过程能够呈现参与式预算事件完整的因果,展现出参与式预算中各方人员间的互动及转变。经研究,参与式预算的过程包括启动、推动、程序、结果四个阶段。机制,指的是在不同背景条件下的所有事件中,以相同或及其相似的方式,使特定的一组要素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机制很少独立的发挥作用,通常是与其他的机制联系在一起形成更广泛的过程。经研究,在参与式预算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机制为程序机制、参与机制、组织机制、监督机制。发挥关键作用的四个机制互相联系,共同形成参与式预算的过程。以上这些过程机制是构建参与式预算的最基本要素。参与式预算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基层治理方式,是因为其核心要素具有“可反复、可协商、可决策”的特点。通过分析参与式预算的过程机制与核心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揭示参与式预算的内在机理。研究表明,参与式预算过程的启动、推动、程序、结果四个阶段分别为参与式预算的核心要素提供了必要的硬件基础、调动了公民参与的热情、完成协商和决策的实践、保障公民决策的结果;参与式预算机制的程序机制、参与机制、组织机制、监督机制分别为参与式预算的核心要素提供了必要的程序基础、协商与决策的实践、组织保障、监督保障。文章通过分析过程机制来探索参与式预算的内在机理,发现并完善参与式预算中的问题,提高了参与式预算的实践水平,从而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