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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党、政府、农民关注的重点问题,同时也是党与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书记多次强调: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盛。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村发展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之上,对农业经营组织制度的创新,也是农村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的重大转变。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在公共财政管理内,根据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系统化、制度化、科学化,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然而,我国中部地区各个省份是农业大省,而不是农业强省,农业基础相对较薄弱,竞争力较弱,需要国家财税政策的扶持。因此,本文以中部地区湖南省为例,研究我国中东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财税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本文在绪论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意义、内容及方法,并对近几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政策的主要研究现状做一综述。在论文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概念界定、理论基础,旨在为接下来的实例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论文的第三部分,阐述了湖南省现行农业、农业产业化的现状;湖南现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政策的现状。论文的第四部分,则分析了湖南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论文的第五部分,探究了目前一些典型国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政策,并阐述了这些政策对湖南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政策的一些启示。在论文第六部分,在分析湖南省促进农业产业化财税政策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所存在的问题给予了针对性策略,如:调整农业补贴、优化财政农业投资、完善涉农税收政策。在论文结尾处对本次研究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研究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望对今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政策的研究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