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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城市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大城市及特大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节点作用仍有不断增强的趋势,与此同时,城市规模也在原有基数上呈现快速增长。伴随着这种规模的快速增长,城市空间结构的低绩效问题逐渐显现,表现为长时耗的交通出行、中心城区与外围开发的极度不平衡、城市绿地与公益用地的非均衡布局、社区与邻里空间环境的破碎、居民对城市控制力的丧失,等等。这些问题在我国尤为普遍和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城市规模与城市空间结构之间产生了不匹配:我国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明显的“近域圈层式”蔓延扩张,本质上“用中小城市的手法处理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空间组织”、“不断局部复制自己”,使城市人口和功能在空间上的有机疏解这一规划理想始终无法实现。 “城市规模的扩大是渐进的,而渐进不会导致空间的结构性嬗变”。大城市及特大城市近域圈层式蔓延这一顽症长期无法消解,与城市空间结构层次组织无效密切相关。研究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和演变与城市空间结构中存在两种基本作用之间的强弱有关:由原始最高等级中心的向心性导致的宏观圈层结构作用,以及由下级中心体系内部形成的中、微观分形结构作用,前者强化圈层特征,后者巩固层次特征,而其发生作用的大小取决于空间结构是否形成有效层次。大城市及特大城市近域圈层式低效蔓延的存在,是前者作用大大高于后者作用的结果,而交通组织模式未能很好地支持中、微观结构是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 从规划实践的角度来看,中观层面空间结构的缺失是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空间结构层次模糊的直接原因。中观结构在整个空间结构系统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对实现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空间结构的高绩效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在城市中的区位差异,中观结构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通过对新加坡和上海的经验研究,研究提出必须系统地看待城市空间结构层次组织问题,在空间结构引导中尤其应加强对中观层面空间结构的重视和有效组织。研究中还归纳了空间结构层次组织的基本要点,以启示新的规划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