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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从计划经济时代沿革而来,有些内容明显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在实践中不能充分保护被征地农民权益。虽然国家在土地征收政策领域越来越重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但基本制度不落实,征地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圈地之风”与“权力寻租”给社会民生带来极大危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总原则,对于学术研究的方向也具有指导意义。因此,分析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对策,保护农民权利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历史、比较、价值分析、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一方面重视理论研究,一方面重视实践分析,同时借鉴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以期能够对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改革有所助益。本文的主要研究结果为:第一,结合改革开放30年来农民权利进步的实践,提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立法的四项原则: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原则;农民权利保护原则;公平补偿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原则。第二,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界定问题上,本文主张采取综合的方法,正面列举和反向排除并用,并建立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第三,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方面,本文认为立法应肯认实践中的同地同价原则,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应确定明确合理的分配比例。第四,在征地程序方面,应考虑在听证中引入监督机制,在征地补偿救济方面,建立简便、迅捷、低成本的协调裁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