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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证人出庭率低、书面证言泛滥、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问题。这导致无法对证人提供的证词进行质证,从而不利于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进行判断,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难以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处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证人年老体弱或健康不佳、证人因特殊岗位无法离开、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证人无法出庭;主观原因主要包括证人害怕打击报复、担心遭受经济损失、担心损害人际关系、害怕惹麻烦、不敢接受法庭质证等;此外,法律没有对民事证人强制出庭制度也是造成证人不愿出庭的原因。针对证人出庭率低的司法难题,由于司法资源紧缺等原因,传统作证方式无法克服,迫切需要采用一种更加安全、便利、经济的作证方式加以缓解。网上作证在性质上可以实现传统作证方式的价值,通过网上作证,可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和缓解证人出庭作证难。另一方面,实施网上作证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条件,这使得利用网上作证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具备了可行性。然而,当前我国对网上作证还存在很多问题,包括网上作证的适用范围狭窄、网上作证利用率低、缺乏统一的规范。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网上作证的适用与推广,对利用网上作证提高证人出庭率造成了影响。为了促进网上作证的适用,利用网上作证提高证人出庭率,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扩大网上作证的适用范围;第二,利用多种方式提高网上作证利用率;第三,制定统一的网上作证规范;第四,加大网上作证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