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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课改的推进,合作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已从操作形式的模仿转向本质内涵的彰显,关注的焦点也由学生群体转向学生个体,开始认识到学生主体需要的价值。然而,当前对于合作学习中的学生需要本身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致使影响了合作学习有效性的进一步提高。为此,本文试图对合作学习中的学生需要展开系统研究,特别是对合作学习中的学生需要的意义、类型和层次进行深入地探讨。首先,本文探明了学生需要在合作学习中的意义,学生需要是开展合作学习的出发点,是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本质要求,是教师角色定位的参照标准。其次,基于胡森对合作的界定,通过对文献及案例的分析,提炼出学生需要的三大基本类型,包括学生合作利益的需要,即学生合作外在利益需要和潜在利益需要;学生合作品质的需要,即操作性技能需要和人际交往品格需要;学生协同行为的需要,即对人协同需要和目的协同需要。三个需要类型之间是在学生的合作过程中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的,没有主次之分,它们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间不断提升,并生成新的高级需要。再次,合作学习中的学生需要也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由外到内、由低到高、由单一到综合的过程,呈现出不同的需要层次。具体而言,课堂合作学习中的学生合作利益需要,经历了由外在利益需要到外在利益为主,潜在利益为辅到潜在利益需要三个层次。学生的合作品质需要,由对基本的操作性技能和简单人际交往品格的需要到灵活运用合作品质的需要。学生的协同行为需要,从对人协同的需要到目的协同的需要到自发协同行为的需要。最后,根据对学生需要类型及层次的研究,得出教学要尊重和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同时,在组织合作学习时要遵循学生需要发展的阶段规律,从而推动合作学习地发展。总之,深入研究合作学习中学生需要的意义、类型和层次,对于深化合作学习的认识成果、提高课堂合作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