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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实现公民素质全面提升,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发展,建设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意义重大。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旺盛,但是尚未构建起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之间、城市之间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参差不齐。在很多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种类有限,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不健全,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阻碍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因此,本文以探讨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机制与模式为出发点,通过对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发展疏漏,并提出可行的发展路径。本文开篇探讨了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内涵和理论基础,通过回溯公共文化和协同理论的源起,探讨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内涵和具体机理,进而探讨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影响因素和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对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详细分析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现状,总结了吉林省在该领域取得的进步与成就,指出通过长期的建设,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地区间差距正在缩小。但是,在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文化事业投入不均衡,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能力不足,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政府重视不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落差大等问题仍旧十分突出。最后,借鉴国内外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益经验,并结合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现状,本文分析了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实现条件,指出吉林省需要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公共财政政策、推动政府间横向合作、培养优秀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和加强数字文化建设等几个方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