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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技资源是支撑国民生产、生活和社会科技活动的重要战略物质基础,代表着巨大的社会财富,正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对一国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和国家安全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拥有自然科技资源的数量多少及质量水平,已成为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一国综合国力及发展潜力的重要体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是充分、有效利用一国自然科技资源的重要手段,共享的水平以及共享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利用的效率。然而,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工作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有关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的专门立法也尚未进行,目前学界对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相关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相关研究主要还是针对自然科技资源的八大类资源进行分别的、零散立法分析和建议,比较少从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的立足点出发来对整个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框架进行构建。在以上的背景下,本文全文由绪论、我国进行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必要性、我国目前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概况综述、我国现行立法的支撑能力分析、国外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概析、我国自然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的立法基本框架设计以及结论共七部分组成。在绪论部分主要是对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相关概念及背景资料的介绍;随后论文从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但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却不能为共享提供有效保障三方面入手分析了我国进行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必要性;在论文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目前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概况进行了分析,为后文的支撑能力分析及立法框架设计提供了必要的研究背景;然后论文分别从共建、共享、共赢以及行政管理体制四方面着手全面分析了我国现行与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相关的立法对我国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的支撑能力问题,从而为论文的最后也是最核心的基本框架设计部分打下了基础;论文第五部分主要从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两个方面对国外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进行了相关介绍,这也为我国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基本框架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借鉴;在论文最核心的立法基本框架设计部分,作者分别对框架设计的目标定位、构建目的、构建原则以及设计思路进行了论述,并最终从综合性立法框架及八大类自然科技资源具体立法需求两个方面对我国的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初步设想;在最后的结论部分,论文又再一次强调了在我国进行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期望能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加入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研究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