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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世纪是西欧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西欧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基督教作为西方文明的内核,特别是中世纪西欧各国,由于基督教在精神上以及罗马教会在政治上都处于统治地位,宗教信仰实际上也就是政治信仰,基督教在这一时期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即基督教的分裂和教派的冲突。教派冲突的结果产生了宗教宽容,它逐渐演化为近代国家解决宗教问题的一个有效统治策略,并最终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宗教宽容是近代民主自由的开端,因此,对这一时期西欧宗教政策的演变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西欧民主自由制度的发展。那么什么是宽容?宗教宽容是怎么产生的?它的成长又经历了怎样的历程呢?目前,西方史学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在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本文在借鉴西方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到资料,试图对16—17世纪西欧宗教宽容的发展做一下简单的概述,展现宗教宽容在西欧在这一时期发展的整体概况特点。宗教宽容的产生是西欧社会各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它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宗教改革时代遭遇挫折但仍然发展,到17世纪末,最终在西欧一些国家作为国家宪法的一部分得到社会的认同,为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统一和团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